可否認,端視,日本核能電廠安全意外事件,所導致核能污染和擴散;
但依事實層面來說,還是沒有單一模式排除在能源選單項目內的核能發電;
即使,事件改變,但應該是強調安全前提下核能發電;
平心而論,更早在二十世紀六零年代,美國三浬島和蘇聯車諾堡事件,就已讓全球各國對核能災害防治而共商因應;
更也成為甚麼是低碳家園的臨時動議;
但也將會隨著核能科技的日益更新而加強安全選項;
端視,美國聯邦政府還是重視和發展核能發電的國家政策也無任何變動;
所不同的是藉安全意外經驗來強化核能機組的檢查和更新;
因為這是教訓,所帶來的經驗啟示!

所以,正值吵鬧不休和反對之時,應該回歸如何建構國家核能發電安全機制;
因為,不是僅要求台灣守好環境保護,卻不要與民眾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用電需求,這不是水力,火力,甚或,太陽能,風力所能全面供應;
今天台灣是高度發展的國家,然電力需求是優先執行的國家戰略原則;
而以老梗來擴大說明,足見,真的不了解!
這又和日本電力公司的流放輻射污水入太平洋,腳痛醫腳,有甚麼不一樣呢?
當然,窮小子本布衣,而布衣論核能安全,僅是個人淺見,如有得罪蔡英文主席,敬請見諒,因為李前總統 登輝先生所言中肯,真的是不了解!

國家能源發展是多元選擇,這才是對民眾前途和生計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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