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登輝  

不可否認,這就是「歷史餘毒症候群」,簡單來說,「三四十年前」A代誌,還有甚麼「舉證」呢?
然僅依「地區」一詞而言,其實,也很簡單:「叛亂」;
「三四十年」過去了,還繞不出死胡同?
沒有國家未來戰略思考能力,終日死捧「歷史神主牌」「狹隘文化」「不淪不類哲學」?
不是笨蛋,又是甚麼?
端視,李前總統登輝先生已九十高齡,就當是「聽故事」,「何樂而不為」?
中國國民黨,百年輪子,還有誰推得動呢?

「終結歷史」,「打破對立」,「一個中國」,「兩個夥伴」;

這才是面對現在與未來現實的作戰計畫;

「一個中國」「兩個夥伴」穩定合作機制
中華民主共和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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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二十日二零一二年copyrighted by 台灣窮小子
前言:
依據,歷史直線經驗顯示,國家穩定合作機制是國家聯合聲明文本來完成一個預先知會的協議;
特別是,以具體步驟來建立一個國家合作機制;
格外是,共同簽署戰略穩定合作協議;
在此基礎下,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能夠商議穩定,安全和加強雙方的信任和進一步發展來讓專家繼續推動這項工程;
合作機制的戰略穩定,可以加強雙方安全和不損害國家安全;
同時,確保雙方在可預測性的安全領域,包括,互信;
合作機制,討論能夠涉及國家安全,所以,為了防止威脅,應該利用雙邊或多邊機制來展開討論政治和外交手段,特別是,安全,信任和透明機制

未來的國家合作機制下的聯合聲明也能夠說明戰略穩定合作,並作為一個建設性基礎,同時,加強雙方政府之間的互信和進一步發展的協議措施;
特別是,加強打擊,破壞,顛覆和極端歴史暴力主義,包括恐怖主義等等;

未來的國家合作機制下的聯合聲明,也是戰略穩定合作基礎;

這應該是兩國元首協議,所以,為促進這一協議和允許聯合聲明來執行和開發作戰計畫繼續努力;

穩定合作下的聯合聲明的原則和基礎是透過總統協議建立一個建設性基礎,取得進展;

同時,降低戰爭風險和加強打擊,破壞,顛覆和極端歴史暴力主義,等等,共同面對新的挑戰和全球安全;

未來的穩定合作機制下的夥伴關係,也重申國家前提和承諾,來作為國家戰略穩定的基礎;
穩定合作機制執行規定來尋求生效的條約和相關議定書,並爭取早日實現來應對日後的國家力量;

未來的穩定合作機制,也是一個架構下來尋求新的區域合作模式,維護
架構內的國家戰略穩定,特別是,穩定兩個政府之間;

未來的穩定合作機制,也是確保在加強兩國的國家安全和不傷害其他
國家的安全夥伴關係;

所以,穩定合作機制能夠討論進一步的未來架構內的架構,前提,原則和確保,以加強互信和戰略穩定,並確保可預測性,早日生效和有效實施國家核心原則,共同面對國家安全的潛在威脅;

換句話說,運用雙邊和多邊機制來討論政制和外交措施下的國家和平協議,所以,可能想像,或如:
一,加強互動的可開發模式來共同運用的政府系統
二,加強穩定合作機制理念在政府系統
三,擴大雙邊聯合架構下的參與和邀請
四,加強互信和透明度來推動互利技術交流

團結,互信,努力地來加強國家戰略穩定.

附註
思考能力下的前瞻與部署,又何關國家憲法,往來條例,甚至,李前總統登輝先生呢?
「三四十年」過去了還繞不出死胡同?
還遑論:「舉證」呢?如果「不舉」?先去購買「威爾鋼」?

「三四十年」過去了,中國國民黨,還要死捧「歷史神主牌」「狹隘文化」「不淪不類哲學」?


威權管理最變態的地方,就是拒絕獨特性,讓人變得沒有靈魂。 

單是變更兩岸定位一詞也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法第105條-顛覆?

是以哪來兩區?

真好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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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述:李登輝批一國兩區 藍舉證反駁
2012-05-21 11:47 新聞速報【中央社】
     中國國民黨發言人殷瑋今天說,「一個中華民國、兩個地區」,舉證清楚,社會自有公論,歷史不會扭曲,責任清楚。前總統李登輝批評總統馬英九,是否中肯公允,民眾自會判斷。
     針對李登輝昨天指馬總統在就職演說中「一個中華民國、兩個地區」的說法是「扭曲歷史、不負責的行為」。對此,國民黨上午發布新聞稿提出反駁。
     殷瑋表示,對於李登輝的說法,國民黨有必要提出證據,予以澄清,呈現事實。
     殷瑋舉證,民國79年10月7日,李登輝在總統府成立國家統一委員會,隔天中央日報報導,李登輝在會中說明「中華民國的各項建設雖然侷限於台澎金馬地區」,但仍重申「不放棄對全中國的主權」
     此外,民國80年2月,李登輝主導通過「國家統一綱領」,明述「大陸與台灣均是中國的領土」;81年8月1日,李登輝主導的國統會委員會議做出「關於『一個中國』涵義」的三點結論,明白表示「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之原則,但雙方所賦予之涵義有所不同……我方(則)認為『一個中國』應指1912年成立迄今之中華民國,其主權及於整個中國,但目前之治權,則僅及於台澎金馬。」
     對此,殷瑋強調,「一個中華民國、兩個地區」定位,是21年前李登輝所主導推動的,皆可考。
     至於李登輝又指稱,「兩岸關係條例」(即「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是國內法,不涉及國家定位,不能以此推論兩岸是「一國兩區」的政治定位。殷瑋也提出反駁。
     殷瑋認為,這種說法並不合理。憲法增修條文先將兩岸定位為「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變更兩岸定位,是反映兩岸已隔海分治40年的現實,再授權「兩岸關係條例」去制定規範兩岸事務的法律,這是務實理性的作法。其實當年李登輝所做的是正確的事,為什麼現在要否認呢?
     對於李登輝指,「1991年終止動員戡亂時期,中華民國承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強調雙方是各自獨立的政治實體。」對此,殷瑋說,並非事實。
     殷瑋表示,在終止動員戡亂的隔年(民國81年),國統會委員會議做出「我方認為『一個中國』應指1912年成立迄今之中華民國,其主權及於整個中國,但目前之治權,則僅及於台澎金馬」的結論,事實俱在。101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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